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、文明校园建设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体育课铃响前,教师须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。课堂教学中必须做到:
1、严谨学生衣服上别胸针、校牌,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饰品,不穿皮鞋、拖鞋、高跟鞋。
2、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,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。
3、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,必须请假,经同意后,可在教学场地边休息旁观。如遇特殊病因不能到运动场地的,班主任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,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而无人管理的情况。
4、体育课上如发现学生呕吐、晕倒、受伤等突发状况,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:
(1)迅速通知校医、班主任。情况稳定后汇报学校领导,情况复杂者,第一时间汇报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。
(2)如果学生病(伤)情况较为严重,立即在校医指导下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。
(3)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书面情况上报学校。学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。
(4)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,保证学生在准备、学习、练习等环节均安全有序,不得出现散乱、擅离场地等不严肃、不安全行为。
二、体育教师应每十天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教学设施、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填写自查表;体育组每月对体育设施、器材全面检查一次,若发现不安全因素,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相关领导,经核实核准后及时安排整改、维修。
三、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,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。
四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,必须坚持“学生为本、安全第一”原则,要充分考虑天气、场地、设施、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,减少和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。教师必须全程参与、精心组织、全程监管。
威海北洋职业技术学校
2022年8月31日